農糧署查獲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供應桃園市嘉禾碾米工廠的米,產地標示「台灣」的尖糯米(長糯米)、圓糯米卻涉混充進口米,這是糧食管理法因山水米混充越南米事件修法後,首度查獲混米案件。
農糧署副署長陳俊言表示,張農產加工廠負責人張信傑經過兩小時訪談,堅不承認有混進口米,並當場申請複驗;農糧署會將原樣品送驗,月底前有答案,若複驗確認混充,將開罰四百萬到一千五百萬。
長糯米多用於年糕加工品,包粽用圓糯米,近來因端午而圓糯米需求量增。農糧署日前接獲業者反映,張農產加工場的糯米售價偏低,十日前往抽驗,圓糯米有兩成混充進口米;嘉禾碾米工廠抽樣米中,長糯米百分之百是進口米、圓糯米一成為進口米。
「不肖糧商應嚴懲」,陳俊言表示,越南長糯米批發價每公斤約廿八元、圓糯米卅三元,張農產加工廠以每公斤四十元、四十六元賣給嘉禾,較市場行情四十四元、四十六元稍低。
陳俊言表示,張農產負責人張信傑堅稱下游只有嘉禾及宜蘭做飯糰的劉太太;賣給嘉禾二千多包只剩五十包存封;賣給劉太太的五百包仍原封不動;至於張農產工廠庫存有五百五十包,已要求不得銷售。
對於張的陳述,農糧署表示將進一步查證,若訪談紀錄不實將依偽造文書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