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導,一名持有十年簽證的中國遊客疑在歐洲旅遊時留下「不文明遊客」紀錄,日前在洛杉磯國際機場被拒入境、簽證作廢並被遣返中國。
這究竟是美國人的鼻子太靈「手太長」,還是這位遊客在歐洲的「不文明紀錄」太差?洛杉磯旅遊業知情人士透露,其實兩者都不是,此次中國遊客被取消十年簽證,其實與其之前多次在美停留紀錄被疑與觀光簽證目的不符有關。
該中國遊客十年簽證在洛杉磯國際機場遭到取消的消息,19日在美中兩地迅速傳開,各種猜測隨之發酵。除當事人周邊一度盛傳是因其之前在歐洲旅遊時留下「不良紀錄」,上了入關黑名單原因外,洛杉磯一些民眾也根據洛杉磯海關移民官在其護照簽證上留下的法律編號INA235、236條款,推測該旅客違反了聯邦入境法第五條,即當事人在回答海關提問時,對自己在美停留時間、入境目的等回答有矛盾或漏洞。
據自稱了解該名當事人的洛杉磯華裔旅遊業知情人士19日透露,該名來自上海的遊客之前至少兩次來過美國,在美停留時間均在合法期限,但也在停留極限邊緣,雖未超過合法期限,卻曾兩度申請延期。
要求匿名的知情人士表示,該中國遊客之前曾持一年多次往返簽證赴美,在停留三個月之後因故申請延期,在六個月期限到期時返回中國。獲得十年多次往返簽證后,當事人再次赴美,但當時海關移民官員根據其提供的旅遊信息,只給予停留30天的批准,而當事人進入美國后,再次申請旅遊延期至三個月,在合法停留時間極限前離開美國。
此次第三次入境美國,結果不但被拒門外,十年簽證也遭作廢,始料未及。
洛杉磯熟悉中美兩國簽證的律師張軍表示,中美兩國互相給予十年簽證,中國持有人每次赴美停留時間從一天到180天不等,最終決定權是在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USCBP)。換言之,美駐中國領事館簽證官給予十年多次往返簽證,每次最長可停留180天,但入關時海關移民官有權只讓你停留兩、三周。海關移民局給予民眾停留美國的時間的判斷,主要基於入境者赴美目的。
張軍表示,十年簽證實施將近十個月,目前發現的最大問題是,不少民眾誤以為拿到簽證后,不需任何理由,想來就來,自由進出。一些人甚至停留到179天,出去一天又回來,根本違背了兩國互相給予觀光簽證的初衷。
針對本次中國遊客被拒入境、十年簽證同時作廢個案,目前美方尚未有官方說法。不過張軍律師表示,最近與移民局相關人員的溝通顯示,十年多次往訪簽證實施后,九成以上的民眾都赴美順利,出現狀況的為個位數。
「出現狀況」被拒入境的情況,目前最多的情況包括:有犯罪前科(如指紋或其他生物性指針與移民局相關網路系統出現比對紅燈)、罰單不交、不付撫養費、欠稅等等,而赴美觀光旅行的紀錄如果與居住和工作有關,也可能被拒門外,甚至取消十年往返簽證。(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