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6岁本地男子进行权宜婚姻,与一名23岁的斯里兰卡籍女子假结婚,被判监禁六个月。
移民与关卡局今天发布文告表示,这名男子安南丹(Suresh Ananthan s/o Chandran)是在2013年4月经朋友介绍后,认识女方阿伊莎(Dematagoda Kankanamalage Ayesha Rathnamalie)。而阿伊莎在一个月后联系,询问他是否有兴趣与她进行三年的权宜婚姻。
在权宜婚姻下,安南丹需要成为阿伊莎申请探访准证(Visit Pass)的担保人,帮她获得本地居留权,并成为本地永久居民。而阿伊莎则将支付4000元给安纳达作为报酬。由于安南丹当时正面对财政问题,他答应对方提出的权宜婚姻。
阿伊莎随后告诉安南丹,她无法支付4000元,改以帮助他获得一家名为“Curry Espresso”食物摊位的营业执照。安南丹也同意她所提出的请求,并告知她继续两人的“结婚”计划。
两人于2013年6月23日在德曼花园路(Teban Gardens Road)某住宅区的社区场所举行结婚注册仪式。两人注册仪式结束后,阿伊莎安排安南丹与原业主林女士签署转让协议。
移民与关卡局指出,安南丹是在清楚知道这段权宜婚姻目的的情况下,与阿伊莎进行假结婚,而他也获得一家食物摊位的经营执照作为回报。
安南丹是在2014年11月,因涉及进行权宜婚姻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逮捕。而他是在本月14日被判监禁六个月。阿伊莎则早在2013年7月28日就离开我国。
移民与关卡局表示,当局极度重视通过假结婚的途径获得居留权在本地逗留的事件。在2012年8月,国会通过移民(修正)法案,正式将假结婚列为犯罪行为,让移民与关卡局取缔假结婚的男女和中间人。一旦被发现,涉案者将被罚款高达1万元,或监禁长达10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