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推婚姻平權 法務部:持開放態度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與時代力量黨團皆提出婚姻平權相關提案,但因「勞基法」修法爭議,相關法案至今無法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長期推動婚姻平權的民進黨立委蕭美琴,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疑法務部,以伴侶法而非婚姻平權法案的方式提出政策,她「覺得非常失望」。法務部長邱太三回應表示,法務部對此案「持開放態度」,只是因為既有法律體制有很多法律要同步微調,伴侶法「比較單純,也比較快」。

邱太三上任後,於5月時即表示,將於明年9月將同性伴侶法送進行政院。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邀請邱太三列席報告並備詢。蕭美琴質詢時表示,她自十多年前推動婚姻平權、性別平權,雖婚姻平權提案至今沒有通過,但社會環境已有很大的改變,對婚姻平權的包容度越來越高。她相信人生而平等,而與生俱來的性傾向不該成為法律上歧視的緣由,希望讓2個相愛的人,在國家的法律體系內可以結婚。但蕭美琴說,她在和各方協商、凝聚共識的過程中,發現法務部堅持不支持婚姻平權,而採用伴侶法的方式提出政策,是「最保守的」,她「覺得非常失望」。




邱太三回應時鄭重表示,他個人的基本信念是,無論性別或傾向,任何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邱也坦言,法務部對這個議題的確相對保守,因為社會中需要不斷的溝通對話,而各團體有不同主張,因此法務部認為,伴侶法是「比較單純的修法」。邱太三也說,現行法律的整體架構是由兩性去設計的,包括家與宗族親屬等關係,如果修了民法,其他法律例如戶籍法、祭祀公業等等都會涉及牴觸問題。蕭美琴反問,不能因為複雜就拒絕去修啊?邱太三立即說,沒有拒絕,只是覺得,如果要快就修伴侶法,那要公平的話,在既有法律體制裡面,有很多法律要同步微調。
蕭美琴表示,政府當然要尊重民意,但也應該扮演領導民意的角色,保護社會中特定遭受歧視的族群,不能以「還在溝通」作為理由,而採取保守作法。邱太三則回應,他不認為他保守,也強調「沒有拒絕任何一種修法的方法」。邱太三補充,法務部對此案持開放態度,不管是採A案或B案,都沒有既定立場,只是要提醒大家,每一案的可能效果不同。邱太三舉例,約有九個國家是採取先訂定伴侶法的修法方式,而如果採行一步到位的修法,就需要準備各種配套修法措施,法務部也在收集資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