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泰代表處新址惹議 外交部:僑胞認同

(中央社記者劉得倉曼谷28日專電)駐泰國代表處去年斥資3億多台幣,在曼谷市北部購買一棟中古大樓做新辦公地點,但距離現址達26公里,交通不便且生活機能差,僑界和代表處內部許多人質疑置產的決定。

駐泰國代表處目前承租泰國大象集團的帝國大廈20 樓做為辦公地點,大樓位於市中心,交通便利,周邊有許多外國使館。與台北市相較,如果代表處現址在中山區,新址大約在26公里以外的地方,大約是台北市到桃園市的距離。




置產地點在僑界引發不少質疑,批評者包括應當時代表謝武樵的邀請,前往勘查的僑領在內。旅居泰國逾30年的現任泰國台灣商會聯合總會長劉樹添告訴中央社記者,他當時、當場就向謝武樵表達反對意見。

劉樹添說,各台商社團主要在曼谷市中心和鄰近曼谷市的北欖省,新址離社團及大多數台僑居住地點太遠,未來無論是洽公或在舉辦活動,一定相當不便。

泰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理事長陳明芳也認為,購屋是在簽約之後才向鄉親舉辦說明會,告知地點,而新址位於廊曼區的VIBHAVADI RANGSIT高速公路旁。這條公路是泰國東北部和北部民眾往來曼谷市中心的要道,也是曼谷市區最壅塞的路段之一,他擔心民眾將來往來洽公所需時間會大增。

陳明芳指出,代表處新址位於曼谷廊曼舊機場的航道下方,附近雖有興建中的紅線捷運站,但在VIBHAVADI RANGSIT高速公路的另一側,捷運預計2019年通車,必須靠跨越規劃中的高速公路的行人高架橋,才能抵達約500公尺外的代表處新址。

他說,代表處買下的建築原本屬於一家名叫OCM的公司,曾經在2011年曼谷發生嚴重淹水時受災。

在2015年擔任台灣會館主席的蘇林妙芬也應邀前往評估。她告訴記者,當時覺得建築物十分氣派,前方又有空地,而且多數旅泰台商和僑胞都有自用車,也習慣曼谷壅塞的交通狀況。

但她補充,代表處沒有考量員工上下班通勤的問題,而且,前來泰國旅遊的民眾如果要辦理文件,可能不是很方便。

此外,這筆交易的價格,也引發若干質疑。一名在泰國從事房地產買賣多年的台商表示,單以與廊曼機場同側的土地面積和樓地板面積來評估,以超過3億泰銖價格,從現階段的行情來看是以現值的兩倍購入,至於未來的發展性,則要再觀察。

在曼谷市區從事房產仲介超過15年的Sam表示,以廊曼區巷道內的土地3萊(泰國土地計算單位,每萊相當於1600平方公尺)加上超過10年的建物來看,價格3億多泰銖,直覺是太貴了。

在Bangkok Best Home公司任職的Sam並說,狹小巷道內的房產要當做大使館,不是很適合,而且必須考量安全問題。不過他說,房地產交易就是買賣雙方合意即可。

這項置產行動在僑界引發諸多爭議,有僑胞甚至向立法委員陳情,但陳情案經外交部發回駐泰代表處,最後不了了之。

要求不透露姓名的代表處官員表示,外交部在曼谷購置房產的決定距今已10餘年,過去的代表會在各場合請僑領和台商推薦介紹,只要有適合的地點區位,會先在館內形成共識,再依產權和價位等進行評估,可能的狀況是,謝武樵似乎聽不到真正的主流意見,決策時間和程序非常俐落。

也有官員說,曾有代表處內部人員以新址交通不便、價格不合理為由表達反對意見,但未被謝武樵採納。

根據資料,謝武樵在2015年7月12日履新,3個多月後,就在10月29日簽訂購買意向書,隔年1月26日簽約付訂金。完成在內外都引發議論的置產計畫後,謝武樵於今年5月調任駐俄羅斯代表,在泰國任期不到兩年。

駐泰代表處有近30名各部門的官員,對於遷往新址辦公感到莫可奈何。一名不願具名的官員表示,新址附近僅巷道口有加油站和便利商店,生活機能相當欠缺,他會考慮開車上班或邀同事共乘,但從目前駐泰代表處附近的住所前往,以大眾運輸工具通勤至少耗費兩小時以上,如果實在花費太多時間,他會設法在新館附近租屋。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28日電)台灣駐泰國代表處購買辦公大樓,預定明年遷入,但新址交通不便引發爭議。外交部今天說,已舉辦說明會並邀請僑胞實地參訪,獲得僑胞認同。

駐泰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址位於曼谷市北部廊曼區一條狹窄的巷道內,附近環境不佳,而且鄰近的幹道是曼谷市最壅塞的路段之一。旅泰僑領指出,這對鄉親們洽公辦事,會造成很大的不便。

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回應表示,外交部於民國105年4月曾接獲旅泰僑胞關切新館舍選址問題,隨即轉達駐處重視處理;駐處於去年5月14日舉辦說明會,向僑胞說明新館舍位址簡介及購置情形,出席僑界人士80餘人。

外交部表示,去年6月到7月間,也舉辦3梯次僑團實地考察參訪,由駐處人員說明環境及日後辦公室規畫等事宜,「僑界人士咸表認同」。外交部說,截至目前為止,外交部未再度接獲僑界關切的意見。

然而,不具名外交部官員表示,曾有官員以新址交通不便、價格不合理為由,表達反對意見,卻未被時任駐泰代表謝武樵採納。

有關外交部對於購置駐泰處新館舍價格是否合理、地點是否理想的評估,王珮玲回應,館舍購置由駐處依據相關規定及程序,在行政院所核定的額度內擇最符合需要者,「購買價格事前必經駐地房地產鑑價作業,應符合當地市場行情」。

王珮玲說,新購館舍緊鄰高速公路、鐵路及捷運線,也鄰近泰國政府外交部領務局等32部會辦公室,「洽公便利」。

根據資料,謝武樵在2015年7月到任駐泰代表,3個多月之後,就在10月29日簽訂購買意向書,隔年1月26日簽約付訂金。完成這項在內外都引發議論的置產行動之後,謝武樵在今年5月調任為駐俄羅斯代表,在泰國任期不到兩年。

關於謝武樵調任俄羅斯與館舍購置案的關聯性,王珮玲說,謝武樵資歷完整、駐外經驗豐富,也曾於民國101年至102年擔任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期間,承辦有關民國101年在俄羅斯舉行之「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相關業務,具俄羅斯事務經驗。

王珮玲表示,謝武樵調任俄羅斯,是「應業務需要及駐外高階人力整體規劃所需,與購置館舍一事無關」。

她說,依據外交部輪調作業要點規定,「駐外人員輪調以在本部3年,駐外機構5至6年為原則,該次駐外期間內得在各駐外機構間調任」。她補充,駐外人員於同次外派任內得依業務需要調任不同館處,但駐外期間以5至6年為原則。

記者多次去電駐俄羅斯代表處嘗試聯絡謝武樵本人,但截至發稿時間,尚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