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旅客攜火腿腸入境 遭裁罰20萬元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機場20日電)一名中國籍鄭姓旅客,今天自上海入境桃園機場時,因在托運行李中攜帶0.529公斤含豬肉的火腿腸,又未依規定申報丟棄,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罰新台幣20萬元。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傍晚表示,上午11時30分許,一名搭乘春秋航空公司班機,自上海入境的中國籍鄭姓旅客,因未提書面或口頭申報,直接由綠線(免申報)檯通關,但遭海關人員依據X光注檢單予以攔查,並在托運行李內查獲未申報、含豬肉的火腿腸0.529公斤。

台北關表示,查獲的商品名稱雖為「魚肉火腿腸」,但是因為其內容物含有豬肉,因此仍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續辦,並依法開立裁處書,處20萬元罰鍰。

海關人員指出,為防範疫情擴散,避免旅客受罰,除在機場各區域加強宣導,同時也在申報櫃檯前,利用廣播方式提醒旅客。民眾若不清楚自己所攜帶的物品是否屬於違規項目,可經由7號「應申報櫃檯」,詢問海關人員是否可以攜帶入境,以避免受罰。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0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今天表示,又從中國大陸豬肉製品中,驗出2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2例都是中國大陸江蘇省生產的香腸,至今累計14例陽性案件。

農委會防檢局表示,這2例案件都是防檢局基隆分局松山機場檢疫站在1月13日從棄置箱所收集到的,2例都是中國大陸江蘇省生產的香腸,肉品經採樣後已銷毀。

防檢局指出,2例樣本在17日寄達家畜衛生試驗所,經畜衛所檢測再經定序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風險極高。

防檢局表示,這2例是第13例及第14例陽性案例,前12個案例確診日分別為107年10月31日、11月13日、11月30日各1例、12月12日2例、12月20日、12月21日及108年1月3日各1例、1月5日2例、1月10日2例。

防檢局也公布最新旅客違規攜帶肉品入境裁罰案件統計,截至昨天為止,全國裁罰新台幣20萬元計63件、3萬元130件、1萬元20件。

防檢局提醒,由於年節將近,民眾出國旅遊不要攜帶動植物產品入境,尤其是肉品,也不可網購國外肉品寄送台灣,違者將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