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5日電)香港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梁國雄4日申請緊急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港府的「禁止蒙面規例」在5日零時生效;香港高等法院4日晚開庭決定,拒絕批出臨時禁制令。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香港高等法院4日晚間9時開庭處理。禁令申請方指出,有關「規例」不符合比例地干擾市民和平集會的權利及表達意見的自由,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此外,「規例」賦予警員可除去市民面罩的權力存在爭議,恐影響市民受「基本法」28條所保障的人身自由,「規例」明顯違憲。
申請方指出,「規例」剝奪部分社會人士在不展示面貌下表達意見的自由,例如參與合法集會、但不想被認出的同性戀者或跨性別人士,以及戴上口罩以免被人傳染流感的人士等。
禁令申請方強調,訂立「規例」只會讓目前情況惡化,且「規例」並無緊急性,沒必要5日零時起生效;況且目前已有暴動、非法集會及襲警等罪名,而這些罪行的罰則均高於此次「規例」所訂立的罰則。
港府代表方則反駁說,目前各區均出現社會暴力升級,並影響市民生活,申請方的「無緊急性」論點站不住腳,實質上是希望政府不要訂立「規例」。
港府代表方表示,沒有人能保證,「規例」訂立後能停止暴力,但政府認為,目前合法和平集會已被暴力及蒙面的示威者挾持,並演變成暴動,相信和平示威者也會覺得自己的言論自由被威嚇。(編輯:林克倫)
(中央社台北5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宣布訂定「禁止蒙面規例」引發港人上街抗議,昨晚更有示威者在各大商場中庭集會,現場齊聲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並高喊「香港人,反抗!」
這份「香港臨時政府宣言」是由香港網友在連登討論區發起,昨晚在馬鞍山的新港城中庭、荃灣的荃新天地外等地,均有數百名反送中示威者齊聚同聲「宣言」,並高呼口號,目的是藉此否定港府的合法性。
「宣言」全文近900字,前3段強調「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
此外,「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賦予全人類某此不可剝奪之權,包含生命權,自由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之權」;政府一切之權力,乃源於人所賦予之權。政府如破壞以上原則,則人民有絕對之權力推翻及建立。
「宣言」指出,如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所控制,對香港人民的訴求視若無睹,不斷剝削人民之權利,不立利民之法,反而進一步剝奪人民之自由。
「宣言」表示,港府繞過立法會制定「反蒙面法」,企圖繼續壓制人民集會之權;我等認為香港特區政府已然失去人民之認可及授權,故今日我等宣布香港特區政府失去其合法性,行政長官,各司、局長立即失去其職位所賦予之權。
「宣言」最後還以「香港臨時政府」名義宣布7項訴求:
1.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歸入香港臨時政府管理。
2.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各局長及副局長,各部門首長及副首長馬上離任及懸空職位,直至香港臨時政府委任。
3.各部門馬上停止自2018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布之新政策,各級人員保留其職位,並維持各部門必要之日常運作,直至另行通知。
4.香港臨時政府任期為5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選政府之體制及政府首長(以較短日期為準)。香港臨時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計一年內籌備選舉,並於3年內完成選舉。
5.香港臨時政府首長及各部門之臨時委任官員,在其任期結束後,終身不可擔任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之任何官職及受薪之決策人員。
6.「香港法律」各條文暫予以保留,直至香港臨時政府頒布新法律。
7.解散香港立法會,並於3個月內進行選舉臨時立法會,一年內重新選舉立法會。臨時立法會議員席位為70席。其中香港島、九龍西選區12席,九龍東10席,新界西、新界東選區18席。(編輯:林克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