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延長簽證被指假婚‧中國妻:為什麼刁難我們?

(森美蘭‧芙蓉23日訊)“我嫁來大馬已7年,這裡已是我的家,為什麼要拆散我們?刁難我們?”

  • 王雙出示被蓋章勒令最遲需於6月24日離開大馬的護照,她對被移民局官員指稱在大馬工作感到不滿和受委屈。(圖:星洲日報)

來自中國遼寧省瀋陽市的王雙(48歲)申訴,她於2008年5月5日與大馬藉丈夫李信雄(44歲)註冊結婚,多年來定期申請延長簽證皆順利,她與丈夫日前到布城移民局申請延長期限時,遭官員為難,甚至對丈夫動粗,更被勒令需於明日(24日)前離開大馬。

指中國妻本地工作曾被捕

李信雄(從事裝修行業)則指出,太太的簽證於6月26日到期,他們於6月15日申請延長簽證不果,再於6月19日前往,但遭官員惡劣對待。

這對夫妻在羅白州議員蕭金良安排下公開他們遭到移民局官員刁難的經過。

李信雄表示,官員指太太在本地工作,還被當局逮捕了2次,還質問他們是否假結婚,但他否認,並要求官員出示證據,官員沒有,反而恐嚇說有權扣留他們。也因為這個緣故,官員沒有延長簽證申請。

丈夫:被盤問時遭掌摑

他指出,他第二次帶着弟弟證明他與太太合法結婚的宣誓書和水電費賬單,2名官員把他帶入房內盤問,他堅決否認太太沒有工作,官員在盤詰時,一度對他對動粗,摑了他一巴掌。

他說,官員之後叫他在一份文件上簽名,他因不知文件內容,惟官員又不願解釋,最終只好簽名。最終,他們才取回護照,但護照上已被蓋章勒令太太需於6月24日前離開大馬。

『不讓留下,我能去哪?』
王雙:要向中大使館投訴

王雙指出,她在7年前和丈夫結婚時,移民局有派人上門調查2人是否假結婚,婚後,他們與家人同住,但她因健康狀況,婚後至今未有所出。

她說,之前她申請延長簽證期限從半年、1年到5年,皆沒問題,惟這次卻遭刁難,對她是一種冤枉。

談到受屈,王雙哽咽說,中國的雙親已不健在,若不讓她留下,她還能去哪?

“我很不服氣,雖已買了明天下午飛往中國的機票,但我要先前往中國駐馬大使館投訴;我打算回去後申請一個月的遊客簽證來馬,再繼續上訴。”

她說在家鄉還有姐姐,這趟返回中國可暫住姐姐家,但她擔心“返”馬,或再遭官員刁難。

蕭金良:報警後赴移民局
擬見總監苦等1小時

對於李信雄的遭遇,蕭金良表示,他於6月20日接獲李信雄投訴,陪2人報警,並於昨日前往布城移民局總部,會見總監了解此事。

但他說,當局的服務態度惡劣,職員稱總監不在、副總監開會,他要求與負責官員面談,在場苦等一句鐘,沒有人出來接待。

他披露,在他追問下,職員給他一組手機聯絡號碼,叫他與聯絡對方。

2官員否認曾動粗

“我問職員,已來到這裡,還要電話聯絡?最後,2名負責的官員才出來解釋,他們否認曾對李信雄動粗,只是懷疑兩人犯法。”

他指出,官員指是通過觀察李信雄夫婦的互動和肢體語言,懷疑他們涉及假結婚。

“我要求查看李信雄早前簽名的不明文件,文件都是一系列預設問題的口供記錄,包括指稱當事人承認以2千令吉作為假結婚交易、不知道太太住哪裡和夫妻沒有行房等。”

文件沒翻譯員簽名

他說,官員辯稱李信雄是在翻譯員翻譯下簽名,但文件上沒有翻譯員名字和簽名,他認為當局做法過分。

蕭金良指出,他當天也把上訴信交予移民局總監,由其助理接收,助理指會在2週內給予答复。

他說,會通過芙蓉國會議員陸兆福在國會詢問內政部,關於移民局審核外國新娘的程序,他也會給予跟進李信雄上訴案。

致電移民局總監無人接聽

本報記者今午多次聯絡上布城移民局總監,針對李信雄的投訴內容作出回應,惟電話無人接聽。(星洲日報‧花城)